想在领取汽车
额方面更加方便,吴功
让他写一些关于他们公司在经营汽车方面的情况给主
司局和
领导看,这样有利于他们公司的形象。过了不久,叶小天就写了一份他们公司关于汽车
方面的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经过签批后,报到了商务
,后经过吴功
转给了副
长,副
长批给了机电司,让他们作参考。客观地说,这份报告对叶小天在商务
的影响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叶小天当然不能忘记吴功的提携,2004年吴功
专职秘书的最后一年,叶小天送给了吴功
1。3万
元。
老老实实事,明明白地
人,受人钱财替人办事,一直是吴功
的
世原则。但是,这
原则在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
上
现
来,往往成为慷国家之慨。直到被逮捕后,经过长时间的反思,吴功
才认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在法
上,吴功
哽咽着说:“今天站在这里,我
到很惭愧。
专职秘书前两年,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后来是我自
原因,思想上有所改变,法律意识淡薄了,有些事情当时在
的时候,很少向法律这边想。通过一年多的反省,
觉自己
的事情是不对的,给社会国家造成特别大的危害,特别是帮助过我的领导、同事,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伤害,所以一直以来我是认罪的,我认罪是因为希望自己在良心上得到一丝宽
。我愿意受到法律的惩
,希望将来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为社会和国家
事。”
2006年节过后,李霁月被双规后供
了吴功
。2006年3月26日,刚刚到单位上班的吴功
被中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2007年7月4日,吴功
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
有期徒刑13年。
事发山西,一绳
拴住一串蚂蚱
孟丹和吴功事是李霁月“咬”
来的,那么,又是谁咬
来李霁月的呢?
以李霁月为中枢,围绕机电、焦炭额发放的寻租链条有两端:一端是发放和
理
额的外贸系统官员,另一端则是各地使用或倒卖
额的企业。
李霁月倒卖焦炭额的销路主要在山西,在山西市场,李霁月首先接
的“下家”是范萍,范萍时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兼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下半年,李霁月计划“倒卖”4万吨
额给范萍,前提是
三七开,李霁月要“拿大
”
但一开始,范萍放弃了这笔买卖。她在山西的神通广大是超过李霁月想象的。她曾是山西省商务厅焦炭协调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这里正是山西焦炭企业领取
许可证的必经之地。如此不公的买卖在当时范萍是看不上
的。
但是遭拒的李霁月并不恼怒,她有足够的耐心。生意场上的博弈,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合作只是时机的问题。
果然,2004年11月商务回收了
额分
权之后,范萍从省商务厅获得
额的渠
中断了。她不得不再次建立起与李霁月的关系。这一次,李霁月笑了。
在持续两年的合作中,李霁月一共向多家企业倒卖了16万吨焦炭额,其每吨“中介费”最
近200
元,最低也有14
元。
那个时候,正逢商务与欧盟就贸易
行多边谈判。由于中国的焦炭占到全球市场的60%以上,国内风
草动都会引起国际市场的重
冒。
震惊全国的“焦炭额第一案”事发偶然,其导火索是2005年6月7日山西焦炭集团董事长
新民涉嫌索贿受贿被拘,同年12月2日被捕,随后牵
范萍。通过对公司账目的追踪,牵
一系列涉案人员,其中包括李霁月。之后,李霁月又牵
了孟丹、吴功
。涉足焦炭
额的20余人纷纷落
,仿佛是一条绳
牵
了一串蚂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