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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安厅副厅长的权解密中国大(4/6)

后面很快便现几辆尾随的车…专案组的每一次行动署,似乎都在熊新兴犯罪组织成员的掌控之中。

这只黑手到底在哪里?

随着案情的展,为熊新兴黑社会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某、临川分局原副政委某某、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黄某某、七里岗派所原指导员许某逐渐浮面。

抚州市熊氏黑社会势力的兴风作狼,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频频失手,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2005年4月5日,熊新兴被抓捕。不久,熊氏黑社会集团的最大保护伞,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浮面。

2005年8月27日,许晓刚被“双规”经查,2002年5月,许晓刚多次来到抚州,当着熊新兴的面向熊新兴专案组长、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打招呼”心领神会的尹某也积极向熊新兴“支招”为此,熊新兴采取殴打威胁当事人和证人、毁灭证据等方法,使得此后的这类调查都成了“走过场”

2004年9月23日,当得知中纪委、省纪委与省公安厅正在署当晚秘密抓捕熊新兴时,许晓刚因害怕“萝卜带泥”立即通知了熊新兴。熊新兴得知消息后立即潜逃,使得这一次抓捕行动扑了空。

有如此的“红伞”作后盾,难怪“黑老大”可以为所为!

2006年4月21日,许晓刚涉嫌受贿案由最人民检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辖,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5月11日,许晓刚因涉嫌受贿罪被衢州市检察院逮捕。许晓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由江西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于2006年8月7日移送衢州市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

2005年4月6日,熊新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江西省公安厅执行逮捕。2006年7月17日,熊新兴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2006年9月26日,一审法院判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并没收个人全财产。

熊新兴可谓罪行累累,曾用名“熊县兴”绰号“国国”39岁的他是江西抚州市人,只有小学文化,原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后担任抚州市临川区两届政协委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罪犯熊新兴先后成立了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贸易公司)、江西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公司)、江西博福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福公司),同案犯熊建祥、其辉、唐天安、董啸林、张新军等人分别在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纳等重要职务,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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