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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梁换zhu(2/2)

才升堂,先问陈氏女,她一言不发,只是低哭泣。袁才把惊堂木一拍,喝:“可恶的秃驴,家人竟敢与黄闺女同居,天理难容!来人,与我打80大板!”衙役们不由分说,当堂剥下“夫”的,一看傻了,原来是个女的!袁才故装惊讶:“怎么是个尼姑!原告竟敢与本官开玩笑,本官定要追究。现在把被告放了吧!”

偷梁换之策,在商务谈判中,还有其特殊作用。即据谈判双方都急于了解对方底细的心理,使对手上当。如故意造成疏忽的假象,让对方得知自己的底细,或将假情况遗弃在对方容易发现的地方等等,给对手以假象,耗费其力,以取得谈判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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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有一个小偷趁一富家娶媳妇那天人多杂,悄悄溜房,潜伏在床底下,打算天黑后来偷东西。没料到一连三天这富家通宵燃烛,新婚夫妇窃窃私语,小偷无法下手,肚饿得咕咕叫,瞅了个机会房逃走,被大家合伙捉住。送到官府后,小偷竟自称是医生,为防止新娘旧病复发而跟随到了富家。

三国战例

冒充新娘的

小偷在床下偷听到新娘有病,因此冒充医生,想蒙混过关,县令将计就计,偷梁换,揭穿了小偷的谎言。

县令对此案不能了结而发愁。这时,边当差的老吏说:“小偷潜房,又突然跑来,未必认识新娘,如用另一妇人作证,小偷就会错认新娘。这样,我们就可以断定他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话了。”于是,县令叫人找来一个女,打扮成新娘的模样。第二天,县令对手下人说:“把新娘带上堂来!”那女翩翩而至,小偷急忙上前说:“瑞姑,你叫我随你到姑爷家来治病,他们把我当成贼抓了起来,你可要为我作证啊!”县令问:“你认识瑞姑吗?”小偷肯定地回答:“怎么不认识,从小我就认识。”众人听罢,哈哈大笑,小偷知原委后,不得不低认罪。

才运用偷梁换的计谋,换回了陈氏女的名誉,并在李某与陈氏女之间撮合工作。李某用和尚赔给他的“损失费”作为聘金,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公元200年,袁绍率兵10万、战万匹,在官渡与曹对峙,而曹只有三、四万兵。袁绍派大将郭图、颜良攻曹的东,在白把曹的守将刘廷围住。曹北上准备去解白之围,其谋士荀攸向曹献计:袁绍在白已布下重兵,要解白之围,必须要把袁绍白的主力引开…曹依照荀攸的计谋,领兵去延津,装作要渡河去攻打袁绍的后方。袁绍听报后,不由大惊,连忙把围攻白的主力回撤,只保留小分兵力围守白。曹乘袁绍主力兵力回撤之机,率军攻打白,袁绍的留守军大败,其大将颜良被杀。曹以“偷梁换”计成功地解了白之围,并取得了关键的胜利。

古代作战,一般是,在战场上的敌对双方都要行布阵,阵中的“天衡”首尾相对,称作阵的大梁;连贯阵中央的有地轴,称作阵的支。通常摆在大梁和支上的兵力都是主力,善战者,很能发觉对方的主力位置,并设法把对方的主力轴换掉,就可乘机控制对方。

商场案例

县令要富家送新娘到堂上对证,富家怕小偷说家丑就是不送新娘来。

几天后,袁才把李某找来,把陈氏女无辜受辱的经过如实说明,并给了他200两银。李某动得泪盈眶,回去后即向女家纳聘,不久李某就与陈氏女结为夫妇。

在实际经商活动中,偷梁换之策,往往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就是盗用名牌商标,以欺骗手段,生产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以获取暴利。这事例在目前我国的商品经营活动中还是经常发生的,如前一段市场上曾现的假茅台酒、郎酒、汾酒;假云烟、红塔山烟以及晋江假药等等。当然这投机经营,只能得势于一时一事,不可能也绝不会长久的。它无论是对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则是反其意而用之,以变更自己的形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在生产初期,产品于试制试销阶段,因而需要经常变更形象,待产品成熟定型后,再现在消费者面前。变更的形式有:一是变更企业名称。当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信誉不佳时,往往采取改换企业名称策略,以重新树立新的企业形象;二是改变产品商标。即在产品初创,不知市场反馈如何时,采取不注册商标策略,以便在以后产品竞争力不时,及时更新商标,等产品质量逐渐提后,再注册商标。三是模仿名牌商标。如市场现的从酒瓶包装式样到商标图案都与贵州茅台酒或四川郎酒相似的白酒等等,即是利用名牌商标推销自产品的实例。但这模仿应该是质量过、价格低廉,否则消费者就不会买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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