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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病传论(2/2)

肾病则先少腹腰脊疼痛,胫发酸,三日病邪后病邪传膀胱,发生背脊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三日病邪传于胃,产生腹胀;再过三日病邪传于肝,发生两胁胀痛;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天亮,夏天死于黄昏。

法就是“逆”治,顺应经气而补的方法就是“从”治。

胃病则心腹胀满,五日后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腰脊疼痛,胫发酸;再过三日病邪传膀胱,发生背脊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五日病邪传于脾,则沉重;再过六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之后,夏天死于午后。

肺病先发咳,三日不好则病传于肝,则胁肋胀满疼痛;再过一日病邪传脾,则沉重疼痛;再过五日病邪传胃,则发生腹胀。再过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日落之时,夏天死于日之时。

先患某病而后发生气血逆适的,先治其本;先气血逆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寒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病而后生寒的,先治其本。先有而后生病的,先治其本;先有而后生中满腹胀的,先治其标。先有某病而后发生泻的,先治其本;先有泻而后发生疾病的,先治其本。必须先把泻调治好,然后再治其他病。先患某病而后发生中满腹胀的,先治其标;先患中满腹胀而后现烦心的,先治其本。人疾病过程中有邪气和正气的相互作用,凡是现了大小便不利的,先通利大小便以治其标;大小便通利则治其本病。疾病发作表现为有余,就用“本而标之”的治法,即先祛邪以治其本,后调理气血、恢复生理功能以治其标;疾病发作表现为正气不足,就用“标而本之”的治法,即先祛以治其本,后调理气血、恢复生理功能以治其标;疾病发作表现为正气不足,就用“标而本之”的治法,即先固护正气防止虚脱以治其标,后祛除邪气以治其本。总之,必须谨慎地观察疾病的轻重浅和缓解期与发作期中标本缓急的不同,用心调理;凡病轻的,缓解期的,可以标本同治;凡病重的,或发作期,应当采用专一的治本或指标的方法。另外,如果先有大小便不利而后并发其他疾病的,应当先治其本病。

脾病则先沉重疼痛,一日后病邪传于胃,发生腹胀;再过二日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腰椎疼痛,胫发酸;再过三日病邪膀胱,发生背脊骨疼痛,小便不通;再过十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申时之后,夏天死于寅时之后。

大凡疾病的传变,心病先发心痛,过一日病传于肺而咳嗽;再过三日病传肝而胁肋胀痛;再过五日病传脾而大便闭不通、疼痛沉重;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夏天死于中午。

膀胱发病则先小便不通,五日后病邪传于肾,发生少腹胀满,腰脊疼痛胫发酸;再过一日病邪传于胃,发生腹胀;再过一日病邪传于脾,发生疼痛;再过二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半夜后,夏天死于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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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次序这样相传,正如上面所说的,都有一定的死期,不可以用针刺治疗;假如是间脏相传就不易再传下去,即使传过三脏、四脏,还是可以用针刺治疗的。

肝病则先疼目眩,胁肋胀满,三日后病传于脾而沉重疼痛;再过五日病穿于胃,产生腹胀;再过三日病传于肾,产生腰脊少腹疼痛,,胫发酸;再过三日不愈,就要死亡;冬天死于日落之时,夏天死于吃早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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